只接受发布货源信息,不可发布违法信息,一旦发现永久封号,欢迎向我们举报!
注册发布信息
雷和信息网 > 餐饮行业新闻资讯 > 百科/新闻热点 >  总局令第50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含全文) 3月1日实施!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2024年度第四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1号)


总局令第50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含全文) 3月1日实施!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2024年度第四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9-11 11:50:19  来源:互联网(侵权请联系秒删)  浏览:   【】【】【

总局令第50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含全文) 3月1日实施!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2024年度第四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1号) 

总局令第50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含全文) 3月1日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0 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已经2022年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工

2022年1月20日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022年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因其本体原因及其安全装置或者附件损坏、失效,或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的特种设备造成的事故;

(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外部因素引发的事故;

(三)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导致的事故;

(四)特种设备具备使用功能前或者在拆卸、报废、转移等非作业状态下发生的事故;

(五)特种设备作业、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不当或者缺失而发生的事故;

(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驶出规定的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七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有关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属于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对于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接到事故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信息,应当采用快捷便利的通讯方式进行上报,同时通过特种设备事故管理系统进行上报。现场无法通过特种设备事故管理系统上报的,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通过系统进行补报。

第十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第十一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的24小时内及时续报。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按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接收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信息。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四条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由专人看管。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实行分级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过现场初步判断,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确定是否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对于跨区域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情形复杂、舆论关注和群众反响强烈的特种设备事故等情况,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事故调查进行督办,必要时可以直接进行调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法应当由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的,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本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也可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继续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30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的,按照原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

第十七条 对无重大社会影响、无人员死亡且事故原因明晰的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独立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一般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人员担任。

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二)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特种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及其它后果;

(三)分析事故原因;

(四)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七)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八)整理并移交有关事故调查资料。

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与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调查组组长领导,在事故调查工作

中正确履行职责,诚信公正,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不得泄露有关事故调查信息。

第二十一条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所聘请的专家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生产、检验检测或者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经验。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组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专家库。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对所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严格开展事故现场保护、勘察、询问及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资料、物品,不得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接受委托的单位应当出具技术鉴定报告,并对其结论负责。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认为需要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的,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进行。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其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在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上查明引发事故的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为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及其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在特种设备事故中的影响程度,认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所负的责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所负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伪造或者隐匿证据,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向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和发生事故设备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程度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七)技术鉴定报告等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事故调查组集体会审,并经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事故调查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交个人签名的书面材料,附在事故调查报告内。

第二十九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事故调查报告以及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必要时,可以向事故调查组提出追加调查的要求。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应当自事故调查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结束。特殊情况下,经组织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事故调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经济损失评估时间与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因无法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的,事故调查期限从具备现场勘察条件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结束后,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意见送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抄送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三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批复后的事故调查报告,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处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责任相关单位应当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事故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事故发生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由组织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六条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由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归档保存的材料包括现场勘察笔录、技术鉴定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批复文件等。

第三十七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30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和批复意见逐级上报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三十八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制定或者修订建议。

第三十九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技术特点、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防止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事故报告、调查协调、统计分析、报送等具体工作,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也可以委托相关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承担。

第四十一条 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其他安全事故,相关人民政府指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的,可以参照本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公布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月26日印发

发布于:浙江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2024年度第四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1号)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是我国唯一以热带油料作物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开展椰子、油棕、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和槟榔、椰枣等热带经济棕榈植物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服务工作,在我国同类科研机构中具有鲜明的特色。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三农”工作方略,围绕“国之大者”,积极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建设世界一流热带油料科技创新中心,为国家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助力。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8个,硕士研究生岗位1个,共计14人(见附件1)。以下为食品相关专业岗位信息,其余岗位信息请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查看附件。

注:应聘人员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等。应届高校毕业生需2024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热爱热带农业科技事业;

5. 博士研究生要求32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27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 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我单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8:00至2024年8月2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 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880报名时须以电子图片的形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并点击提交: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

(2)如实填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2024年第四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上传;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本硕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硕博阶段均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盖章)(见附件3);

(7)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写信息不真实的,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2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因提供资料不全原因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8月29日17时准时关闭,2024年8月29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公告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单位研究确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根据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权重比例为4:6。笔试成绩为卷面成绩,面试成绩为扣减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实际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含)。

(2)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人选为所有参加笔试人员。

(2)面试方式。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答辩、情景模拟(演示)和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含)。面试按岗位编码确定先后顺序,面试同一岗位的人员按抽签确定先后顺序。过程全程录像。

(3)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我单位网站另行公告。

3.成绩公告。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原则上费用自理。笔试成绩低于4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和入围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我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招聘岗位适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考察人选存在个人档案重要材料不全、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或个人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均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通过我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体检对象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公示期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审批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不存在异议,或相关异议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结果的,按规定5个工作日内报上级部门审批。

(十)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满,按规定对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照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聘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录用后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

(二)住房待遇。有单位周转房,博士研究生可免费居住。

(三)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兑现,绩效工资根据院所规定计发。个人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多产出多分配。符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附件4)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享受有关待遇。

(四)后勤保障。职工食堂,每月发放餐补;有较为完善的运动娱乐设施,如: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台、桌球台等;每年组织体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898-63330717

联系邮箱:yzszhaopin@126.com

单位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区文清大道496号(邮编:571339)

(二)责任追究

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依据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沟通联系

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实习编辑:胡婧瑶;责任编辑:张睿梅。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全文。图片来源于文章原文及摄图网

为进一步促进动物源食品科学的发展,带动产业的技术创新,更好的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提高生活品质,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和中国食品杂志社将与陕西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西北大学于2024年10月14-15日在陕西西安共同举办“2024年动物源食品科学与人类健康国际研讨会”。

长按或微信扫码了解详情

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食品科研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产业,由全国糖酒会主办,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杂志社和中粮会展(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食品科技成果交流会”将于2024年10月29-31日糖酒会期间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以当前食品科技发展趋势和食品产业发展的重点科技需求为导向,针对食品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交流和借鉴国外经验,为广大食品科研工作者和生产者提供新的思路,指明发展方向。

长按或微信扫码进行注册

会议招商招展

联系人:杨红;电话:010-83152138;手机:13522179918(微信同号)

责任编辑:
相关评论我来说两句
热门阅读排行
© 雷和信息网